盐津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
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盐津”建设取得实效。在2023年2月至6月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盐津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持续进行常态化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通报如下:
张维宇,中共党员,盐井镇老街社区居民,2023年3月28日01时34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廖建鸿,中共党员,庙坝镇高坎村坪上社村民,2023年3月17日21时40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盐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盐津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