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增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情况通告
(第6号)
2022年11月26日,盐津县在对密接人员开展核酸筛查中,发现11例初筛阳性病例,均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活动轨迹
(一)感染者39
11月19日,全天在筠连川南国际茶城家中,未外出;
11月20日,和朋友11:00点左右从筠连自驾车到牛寨肖某某家,13:00之后驾车回到筠连;
11月21日,全天在筠连川南国际茶城家中,未外出;
11月22日,全天在筠连川南国际茶城家中,未外出;
11月23日,中午12:00左右和朋友从筠连驾车到白岩洞,其朋友到肖某某家(同行有肖某某、赵某某、肖某某)停留10分钟,期间未下车。随后两人驾车到李某家(李某、詹某某、何某某)玩耍到下午4点,随后驾车回到新华村草房头朋友肖某某家,之后未外出;
11月24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11月25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二)感染者40
11月19日,11:20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0日,11:55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1日,15:12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2日,11:42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3日,10:35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4日,16:05前同杨某某一直在家周边的菜地活动,其余时间在家;
11月25日-26日居家未外出;
(三)感染者41
11月19日-21日在家未外出;
11月22日,09:10左右和弟媳刘某某坐车,10:00到四川筠连廉溪小学门口在儿媳妇杜某某住处停留半小时后,与弟媳、儿媳步行去天天大药房,随后和弟媳、儿媳返回儿媳住处,稍作休息后与弟媳坐车于12:00左右到达兄弟王某某家,在王某某家吃饭后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当时在场10余人左右),后返回家中做农活,16:00左右到王某某家做做农活,24:00左右返回家中;
11月23日,15:20左右杨某某来家里停留聊天,半个小时后离开,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
11月24日-25日在家未外出。
(四)感染者42
11月18日-21日在家未外出;
11月22日,12:00左右,同村周某某、唐某某、肖某某来家里做客,17:30左右离开;本人全天在家未外出;
11月23日-26日09:15前,一直居家未外出,后规范运至指定医院治疗。
(五)感染者43
11月19日-20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11月21日,11:01独自骑车到筠连塘坝镇川丰村陈某某家,12:00骑车返回家中未外出,18:30后与老公任某走公路后返回家未外出,途经安家村;
11月22日-23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11月24日,00:01自驾车与任某、黄某某到安置点小区采核酸,00:07自驾车与任某、黄某某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5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六)感染者44
11月19日,07:30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2:00骑车回家,14:00后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7:3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0日,与前日轨迹相同;
11月21日,与前日轨迹相同;
11月22日,与前日轨迹相同;
11月23日,07:30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1:00骑车回家后搭乘刘某某家用车去牛塘坝二坪社袁某家,13:40后搭乘肖某某家用车返回安置点家中,14:00后骑家用电三轮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8:0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4日,07:30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2:00骑车回家,14:00后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7:3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5日,07:30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2:00骑车回家就餐,14:00后骑车去老家干活,期间看望老家居住父母唐某某、王某某,17:30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6日,07:30骑车去老家干活,10:30回家后未外出。
(七)感染者45
11月20日,和儿子黄某某在家干农活,期间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在黄某某家门前坝子转运沙子和水泥;
11月21日,与前日轨迹相同;
11月22日,与前日轨迹相同;
11月23日,10:00后骑电动三轮车去筠连交警大队对面一家粮油店买米(店名不详)。13:30后去地里做农活,其余时间居家;
11月24日,16:00前在家对面的地里做农活,其余时间居家;
11月25日,15:00前在家对面的地里做农活,其余时间居家;
11月26日,11:15前步行到杨某某家和黄某某家做农活,其余时间居家。
(八)感染者46
11月18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
11月19日,11:04后在安家村任某某家做农活,18:16到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0日,10:01后步行前往安家村任某某家做农活,23:40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1日,13:05步行到安家村白岩洞家中未外出;
11月22日-24日,全天在家中未外出;
11月25日,07:31步行至新华村老村公所(卫生室旁)打扫卫生,14:01步行返回家后未外出;
(九)感染者47
11月19日,全天在筠连川南国际茶城家中未外出;
11月20日,11:31后从筠连自驾车到新华村肖某某家,13:30自驾车回到筠连川南国际茶城未外出;
11月21日,全天在筠连川南国际茶城家中未外出;
11月22日,09:30从筠连自驾车到肖某某家,同行人唐某,李某,12:00后自驾车返回四川家中未外出;
11月23日,13:00自驾车到新华村李某家,15:00后自驾车到新华村白岩洞工地送油,15:40返回牛寨乡新华村家中未外出;
11月24日,全天一直新华村家中未外出;
11月25日,16:30前一直居家新华村家中未外出。
(十)感染者48
11月19日,10:59前一直在家未外出,后骑车到达牛寨中学门口顺丰快递店拿快递,13:00到达筠连大桥某茶馆,17:30到家后未外出;
11月20日-22日,全天一直在家未外出;
11月23日,09:30到达牛塘坝二坪子,13:30返回新华村安置点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4日,全天一直居家未外出。
11月25日,08:00骑摩托车前往新华村村委会。
(十一)感染者49
11月19日到21日在家未外出;
11月22日,15:31骑车到牛寨惠仁堂诊所就诊输液,17:00左右骑车返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3日,10.30分自驾车到达牛寨惠仁堂诊所就珍输液,13:30从惠仁堂诊所返回,14:00到蒿芝村干榜上社贾某家还车,于17:00时驾驶摩托车返家后未外出;
11月24日,17:00时外出家附近散步,18:20后返家未外出;
11月25日,16:33从家步行出发给亲戚家送东西,原路返家途中遇到邻居陈某某,双方简短交流离开,17:30分到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6日,15:01从家步行到蒿芝村卫生室购药,16:00从卫生室返家。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上述时段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或所在辖区乡镇、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疼痛、咽痛、鼻塞、流鼻涕、腹泻、结膜炎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前往所在地县(市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步行或自行驾车前往。
(三)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规定,增强个人健康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附件:盐津县各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盐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附件:
盐津县各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331
盐津县疾控中心:0870—6631894
盐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5912
普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08
豆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561
中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28
柿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696
庙坝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503
滩头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21
落雁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6955028
牛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6951168
兴隆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640
县公安局:0870—663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