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5】盐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1名省外返盐人员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通告
2022-11-27推荐新闻阅读量

 盐津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1省外返盐人员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通告(第5号)

20221126日,盐津县在对省外返盐人员主动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诊疗。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活动轨迹

11月18日—24日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滨华路高柱二期工地上班,未离开工地。

11月25日

00:00—08:02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滨华路高柱二期工地;

08:03—08:54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滨华路高柱二期工地乘坐私家车(驾驶员陈某某)到石家庄市正定机场;

08:55—12:14石家庄市正定机场候机;

12:15—15:00石家庄市机场乘飞机(西藏航空TV9892,座位号:13A)至成都市双流机场;

15:01—17:29成都双流机场乘出租车到成都南高铁站;

17:30—20:55成都高铁站乘高铁(C602301号车厢06A)至宜宾西;

20:56—24:00宜宾西高铁站乘车沿G85高速公路回盐津县普洱镇;

11月26

00:11—00:20盐津县普洱镇二溪口核酸便民服务点进行核酸采样;

00:21—00:23普洱镇跳桥石三岔路口附近某商店购物(微信收款:文从会百货店);

00:24—00:49跳桥石三岔路口附近某商店步行至普洱镇特色小黄鱼夜宵店;

00:50——01:07普洱镇特色小黄鱼夜宵店就餐;

01:08——01:40普洱镇特色小黄鱼夜宵店后回家一直未外出。

二、健康提示

(一)请上述时段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或所在辖区乡镇、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疼痛、咽痛、鼻塞、流鼻涕、腹泻、结膜炎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后第一时间前往所在地县(市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步行或自行驾车前往。

(三)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请增强个人健康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

(四)对拒不遵守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报备、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规定,或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盐津县各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盐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127         

附件:

 盐津县各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331

盐津县疾控中心:08706631894

盐井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5912

普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08

豆沙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561

中和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28

柿子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3696

庙坝镇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503

滩头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221

落雁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6955028

牛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6951168

兴隆乡疫情防控指挥部:08703031640

县公安局:08706631289

 

信息来源:盐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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